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关于选送青年律师赴法国培训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1-02 阅读:4,353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国巴黎律师公会的协议,2004年法国方面为4名中国青年律师提供赴法律师事务所6个月培训奖学金(每月5000法郎),上海方面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参加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语言测试。 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推荐35岁以下,执业1年,精通法语的专职律师;(英语IELTS成绩6分或托福550以上也可以推荐) 2004年1月底将在北京举行法语(或英语)面试。(精通英语的中选者,2月份起脱产培训法语半年); 有推荐对象的事务所必须在2004年1月6日前将被推荐人的法语水平证明、(英语水平证明)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法(中英)文简历和事务所推荐信送本中心,换取报名表。过时不再办理。 (中心地址:汉中路8号601室,电话63176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