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律协第六届“小耘杯”乒乓球比赛的补充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7-02 阅读:2,577次
上海律协拟定于7月5、6日(周六、日)在静安体育中心(康定路151号)2楼乒乓馆举行上海律协第六届“小耘杯”乒乓球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上海注册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二、比赛时间安排: 1、团体赛(7月5日上午9点15分举行开幕仪式;9点30分开始正式比赛。) 2、个人赛(7月6日上午9点30分开始) 三、比赛方法: (一)团体赛 1、团体赛7月5日上午9点30分举行; 2、2男1女组成一个队(不同律师事务所组成一队的,只能有1名上海律协乒乓队队员参加;同一律师事务所自组一队的,律协乒乓队队员人数不限;同一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单独组成多支队,队数不限); 3、去年比赛1――4名作为本次比赛的种子队,其余各队分别抽签并入各种子队。分四组进行循环赛,每组取前两名;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至4名; 4、比赛采取11分,5局3胜; 5、前四名将获得奖杯和奖牌。 (二)个人赛 1、甲组(由律协乒乓队队员组成) (1)个人赛7月6日上午9点30分举行; (2)甲组分男女两队进行; (3)采取淘汰制或循环制,具体办法根据报名人数决定; (4)采取11分,5局3胜;前4名将以7局4胜决定最终名次; (5)前三名将获得奖杯和奖牌。 2、乙组(非律协乒乓队队员组,自由报名) 乙组采取5局3胜制,其他规则与甲组相同。 四、为了加强律协乒乓队伍建设,提高乒乓队的总体实力,律协将考虑吸纳本次比赛中表现出色的非乒乓队选手为律协乒乓队新成员。 五、参赛须知: 1、各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应在比赛前半个小时报到,经抽签后,到指定场地比赛。开赛后15分钟未到场者,作弃权处理,对手将自然进入下一轮比赛(特殊情况除外)。 2、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请自带球衣、球拍、球鞋。 3、比赛应本着“重在参与,加深友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精神,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在本次比赛中若发生争议,由本次比赛组委会进行仲裁。 六、比赛组委会名单: 主任:江宪 成员:贺伟跃 沈新 王慧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