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征求《上海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5-10 阅读:3,051次
为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更好地保护和约束律师的执业活动,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决定在2002年制定并出台若干个律师执业操作规则。 由市律协行政法律研究会负责牵头起草的《上海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草案)》,本着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和对业务严格要求的原则,汇总各位委员的意见并经过多次修改,形成初稿。为了使规则制订的更加客观、全面、公正,现予以上网公布,敬请广大律师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并望在6月10日前将您的意见反馈到市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陈东 地址:中山西路1538号507室 邮编:200335 电话:021-64645840 E-mail:chdong @lawyer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