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上海百业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愿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服务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12-03    阅读:7,721次
一、 公司简介 上海百业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商业性担保公司。公司由上海百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工商联合会等5家发起人共同发起成立。公司依托于主要投资方上海百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资产经营管理的丰富经验,以信用担保和投资为手段,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者提供支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为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了现行担保市场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合同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融资担保及其他各类经济担保和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服务对象主要是具有广阔市场背景和良好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和其他投资项目,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将适时开展收购兼并,投资咨询,金融咨询服务。同时开展风险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担保业务广泛接触市场,有目的有方向地汇集市场信息,使经营触角伸展到丰富多样的各个经济领域。通过担保、投资、扩张的有机结合来消化和分解风险,谋求长远发展,百业信公司是本市唯一一家由工商联参股的商业性担保公司,工商联发挥既熟悉中小企业情况又联系民间资本的特性,利用工商联组织广泛的网络为本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业务来源。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本公司的主要投资方――上海百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各商业银行和各中小企业间建立起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诚信态度得到了中小企业的尊敬和商业银行的普遍认可,为本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加盟,建立了宝贵的人才优势。 在管理方面,公司设置了严格的治理结构,并聘请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以增强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使公司做到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聘请资深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以及各方面专家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设定了包括项目前期评估审核、中期跟踪和后期处置等环节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以模式化管理预防经营风险。 二、相关业务品种介绍 1、 合同履约担保 合同履约担保是以保证人(即担保公司)良好的信誉,结合经济担保方式来向交易的当事人提供担保,承诺一旦在该项目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诉讼保全担保 当提出保全的一方向法院申请保全另一方当事人财产时,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要求申请人必须寻找有信誉、有实力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本公司为提出保全的一方提供诉讼保全但保,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保全担保案例介绍 2002年6月,某毛纺厂在经营活动中,向一经销商提供了价值500万元的货物,合同约定货到后一周内付款。但该经销商未按时付款,经数次催讨,仍无反应。无奈之下,毛纺厂于03年6月向法院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查封被告在沪的一层办公楼。法院经过初步调查了解后同意立案,但查封被告财产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于是原告找到了百业信担保公司,请求百业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本公司在受理后即对案情展开调查,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贸易活动属实,原告的诉讼证据完整,诉讼理由成立,并且要求查封的房产确属原告所有。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百业信公司为原告提供了诉讼保全经济担保,法院查封了被告的房产,并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应偿付原告货款5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等。被告欲拒绝执行,但迫于房产被查封,不得不如数支付判决标的。原告于2个月后顺利实现债权,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后,原告法定代表人来到百业信公司,深深感谢百业信公司对他们的帮助。如果本案不作诉讼保全,即使胜诉,要想拿到货款也不那么容易,因为被告本就没有付款的诚意,而作了诉讼保全,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393号12楼 邮编:200060 电话:62669995 62660544 传真:62669998 公司网站:www.byx2003.com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