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剑文化工程”优秀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2-16 阅读:3,548次
司法部近日下发《关于作好第三届“金剑文化工程”优秀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将于2001年4月开展第三届“金剑文化工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为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创作的作品。评选范围有专业理论文章、影视作品、文学作品、新闻作品、艺术作品等。申报截止日为3月15日,凡本市对此项评选活动感兴趣的律师均可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 联 系 人:吴 滨 联系电话:021-64645839、021-54594600-8521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