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行风测评工作的要求,市律协草拟了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窗口服务规范。现征求广大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7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发至seasky7@lawyers.org.cn邮箱。 附件: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窗口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