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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赴西班牙乌利亚律师事务所培训选拔的通知

作者:对外交流部   日期:2009-07-16    阅读:2,320次
 

各位律师: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西班牙乌利亚·曼南迪律师事务所(UM)签署的合作培训协议,我会将选派1-2名律师赴UM培训,培训地点为UM西班牙总部及在南美的分所,培训时间为期6个月,在培训期间参加者将领取工资,往返机票(从北京或上海出发)由外方负担。

      参加选拔的律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需持有两年有效的英语考试成绩(雅思不低于6.5分,托福纸考不低于600分,或机考等值分数);

2 通过司法考试并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3、 执业两年(含)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下;

5、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符合以上条件的律师,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附上有效英语考试成绩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事务所推荐函(英文、盖事务所章),于20088251700之前将材料交至市律协对外交流部。

关于项目的具体内容,请直接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联系咨询。

联系人:程幽燕

联系电话:01064054328

Email:chengyouyan@acla.org.cn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

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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