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八届理事会09年度工作安排,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经八届理事会八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方案(简称《评选方案》)并报市司法局核准同意,现正式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本区(县)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二、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要做好评优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了解通知精神和评选条件,积极参与、支持评优表彰工作,并同时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在自评、推荐等阶段应严格遵照《评选方案》的条件和程序,把好推荐审查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四、材料齐备、推荐及时。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按照《评选方案》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和齐备,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由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统一将名单上报市律协。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评选方案》(内附表格)
律协联系人:卢俊成 64030000*142
评选材料请发: pingxuanlawyer@yahoo.cn 抄送 sbapublicity2008@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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