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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律师实务研修班上课地点变更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0-04-13    阅读:4,729次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律师实务研修班于2010410日开班。根据本班情况,为方便律师参加培训,作上课地点调整

417日,18日,24日,25日培训地点调整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35楼报告厅,上课时间不变。

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带好学员证,会员卡或者实习证。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