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视点征集案例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7-31 阅读:2,378次
各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和北京东方飞云国际影视公司合作于近期将推出一档全新的法律类电视节目“律师视点”, 将于近期每天在全国各主要省市电视台播出。上海律师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其中不乏案情曲折,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可以通过“律师视点”对案件予以宣传, 普及法律知识,展现上海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个性风采, 宣传上海律师界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让社会了解和认识律师。各律师事务所可以将符合下列要求的案件向“律师视点”节目组推荐。如被采用,律师事务所需负责节目采访、拍摄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事宜可以直接与节目组联系。 一、选题的基本前提 1、案件已经结案。 2、案件向社会公开不存在障碍。 3、案件若为非诉讼案,则纠纷已经解决。 二、选题的其他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 1、案情曲折。(如,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疑难案例等) 2、律师在案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 3、社会影响力较大。 4、具有典型意义。(如,在某一类型的案件中很有代表性;代表司法界和律师的一种工作和思维的方向;体现了社会心理和时代精神) 栏目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亚视大厦2109室“律师视点”栏目组收 邮编:100055 电话:(010)83993681 (010)83993685 传真:(010)83993656 联系人:白彩云 13501082187 林青 13910314037 王琳梅 13020096263 朱亮 13161507020
附: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为《律师视点》栏目提供有关协助的函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