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检班报名问题的补充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7-21 阅读:2,566次
各律师事务所暨各位律师: 市律师协会出于对律师的关心,根据部分律师的要求,提出请我院增办一期体检班的设想。对此,我院于2004年6月3日在东方律师网上发布了《关于拟增加一期体检班的报名通知》(以下简称《报名通知》,时间安排在11月5日至6日)和《体检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但是到目前为止,报名参加体检的律师人数不到100人,据我们了解,有些律师未注意到网上发布的通知。为此,现决定将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20日,报名办法详见《报名通知》。 补充通知及《报名通知》可参见东方律师网,我院也已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希望愿意参加体检班的律师积极报名。 上海律师学院 200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