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彩虹杯”第四届上海律师乒乓球赛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9-03 阅读:2,568次
律师事务所: “盛世彩虹杯”第四届上海律师乒乓球赛定于9月22日、23日在上海静安体育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办法:本次比赛分团体赛及男女单打比赛。团体赛每队由2名男选手及1名女选手组成,且3人必须是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 二、比赛时间:9月22日、23日(9月22日上午8:30报到) 三、比赛地点:静安体育馆 (康定路151号,江宁路口) 四、交通路线:19、23、136 五、奖励办法:团体赛、男女单打比赛前三名各授予奖杯及相应的奖品; 凡未报名的请于9月15日前将参赛名单传真至上海律师活动中心。 联系人:杨小龙 电话:62723345 传真:62722956 上海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 二OOO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