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关于举办上海律师论坛――民事证据诉讼实务研讨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12-05 阅读:3,527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后,广大律师在诉讼实践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何进一步准确运用并推进证据制度的完善,是广大律师经常关心的课题。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根据2002年度律师论坛的安排,由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承办本次研讨会,现已拟出下列研讨课题: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运用 二、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三、证人证言的若干问题 四、专家在质证程序中的作用、意义 论坛形式:律师先简要阐述观点,然后与会人员共同讨论,予以进一步阐述。为提高研讨质量,特邀请民事诉讼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到会,作点评和学术演讲。 论坛举办日期:2002年12月13日13:30 举办地点:上海市南昌路47号上海市科技会堂二楼报告厅 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加本次论坛,并带律师培训证。
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市律师学院 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