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
为了加强本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便于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以及律所行政主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市律协律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决定组建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工作QQ群,群名称为:市律协行政主管工作群,群号:238295787。上海市每个律师事务所最多限两名行政主管或行政人员加入,欢迎广大本市律所行政主管和行政人员加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