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会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法学会于2005年5月30日签署了友好合作协议,旨在今后的信息交换及律师培训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
为贯彻实施友好合作协议,维多利亚法学会将于2006年4月4日组织一批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来沪和上海律师交流,并拟于4月4日下午举办座谈会,地点暂定为上海市律师协会35楼报告厅。座谈会主题可涉及贸易、能源、并购、知识产权、反倾销、移民、投资、事务所管理及银行、金融等相关法律问题。现就座谈会的主题进行问卷调查,请感兴趣的律师填好回执,于2006年3月10日17:00之前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至我会,我会将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后安排相关座谈会。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上海市律师协会 对外交流部 席晶琼,
电话:021-64030000-139,
传真:021-64185837/ 64185051,
电子邮件:xijingqiong@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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