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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硕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1-16    阅读:5,664次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需要,培养通晓中美两国法律、具有相应业务水平和外语能力、能够在国外法庭参与诉讼的人才,根据合作协议,华东政法学院与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决定联合开办国际商务和贸易法硕士学位课程班。 华东政法学院多年来致力于法律人才的培训;约翰?马歇尔法学院(The John Marshall Law School)地处芝加哥,氏美国的知名法学院。本课程班分为国内学习与赴美学习两个阶段,学习时间八个月,通过考试者获得美国法学硕士学位(LL.M)。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或者律师资格; 2、具有相应的英语水平; 3、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 2003年2月15日至3月15日 三、报名费与报名方式 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报名者将本人简历、联系方式、学历证书或律师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报名地点,同时邮寄报名费。主办方审核并经美方教授面试后,发出录取通知。 四、咨询与报名地点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学院华谊楼(原留学生楼) 邮编:200042 电话:021-62512497、021-62071789 传真:021-62137121 联系人:王战生老师 五、课程安排 1、被录取的学员于4月1日至30日在华东政法学院听课。其中由中方教授上法律英语、民法、国际贸易于国际经济法3门课(9学分),由美方教授上2门课(6学分)。已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者,可以免修上述课程。 2、学员在华东政法学院修完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美方教授的语言能力测试后,由主办方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于8月中旬赴美芝加哥,在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学习一学期(9学分)。学员通过考试并获得所要求的学分后,由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发给硕士学位证书。如果学员暂时无法赴美,可以在三年期限内,凭在国内所修学分,另行赴美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学习。 六、学习期间食宿 由主办方安排。 七、费用 1、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期间,注册费500元人民币,学费25,000元人民币; 2、在美国学习期间,注册费、学费共10,000美元; 3、国内外学习教材、资料、交通、生活,以及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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