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题为“亚洲的趋同性法律和企业”国际性会议的通知
作者:对外交流部 日期:2007-02-09 阅读:2,933次
各位律师:
由国际律师协会下设的知识产权、通讯与技术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的题为“亚洲的趋同性法律和企业”的研讨会将于2007年3月12日至13日在上海希尔顿酒店举行。欢迎各位律师报名参加。
注意:
1
、报名时间截止
2007
年
3
月
5
日;
2
、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员参加此培训可抵两次培训课时。
3
、具体会议议程及报名方式,请查看附件。
联系人:席晶琼,电话:021-64030000-139,传真:021-6418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