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提示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6-06-13 阅读:2,174次
各律师事务所:
日前接某律师事务所报告,称有外地民工以咨询为由,要求律师提供帮助,并在咨询期间拿出施工时挖出的金佛像、金元宝等“宝物”,提出想通过律师把“宝物”交给慈善机构,并希望律师给些报酬。接待律师警惕性较高,两民工未能得逞。
后通过网上查询,去年哈尔滨已发生过类似事件,具体网上信息可用google搜索“金菩佛”。
两民工使用的手机号码为:15921286625,年龄约35-40岁,男性,身高170厘米左右,可能持江西口音,其中一人背一个体积较小的皮包,一人上身穿一件暗红色衬衫,金佛、金元宝、铜币、纸币等用报纸包裹。
律师协会特发出警示,希望各律师注意类似情况,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发现类似可疑情况,应当立即报警。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