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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律师行业书画摄影作品网络展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6-06-09    阅读:409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重要功能,充分展现新时代律师队伍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全国律协决定开展书画摄影作品网络展主题活动。

为全面展现上海律师的人文素养与法治情怀,凝聚上海律师行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力量,上海律协现面向全市各律所及律师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经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全国律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翰墨书法治 光影践初心——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二、参与对象

上海执业律师(含专兼职、公司、公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协会工作人员。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与创作题材

作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活动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格调积极健康,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1.书法类: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创作,也可参考推荐词条(附件1)创作作品。

(1)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展现新时代律师队伍新作为、律师工作新成效。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重要会议、重大成就,展现伟大建党精神的丰富内涵;围绕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赓续红色血脉,传递正能量。

(3)围绕抒发新时代国家建设成就、科技强国、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美好生活等真挚情感,彰显新征程的精神风貌。

(4)围绕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条文,律师法颁布30周年、全国律协成立40周年及律师职能作用发挥,弘扬法治精神。

2.绘画、摄影类:可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创作。

(1)法治护航新征程——展现律师行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作为担当。作品可围绕律师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重大改革项目法律保障等场景。

(2)法治守护民生福祉——展现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实践。作品可围绕法律援助、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民生权益保障等场景。

(3)法治赋能新质生产力——展现律师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新兴支柱产业等工作场景。作品可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企业合规、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绿色低碳产业法律服务等方向创作。

(4)法治建设与文化传承——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的融合。作品可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经典文化典籍、传统艺术与法治元素结合、祖国大好河山、室外法治宣传阵地(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文化长廊)等方向创作。

(二)作品类型与规格标准

1.书法作品

形式:毛笔书法,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均可,单幅仅限一种字体,支持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创作。

规格:以竖幅构图为主,尺寸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提交JPG高清电子版,分辨率≥300dpi,单张文件不低于5MB,附带作品名称、释文及创作说明。

2.绘画作品

形式:国画、油画、水彩、素描、版画、漫画等。

规格: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150cm×150cm;提交JPG高清电子版,分辨率≥300dpi,单张文件不低于8MB,附带作品名称及创作说明。

3.摄影作品

形式: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分为单幅、组照(每组≤5幅)两类。

规格:仅可微调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禁止画面合成、元素增减、大幅度改色等后期处理,不接收AI生成、AI修图及其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格式为JPG,单张文件≥3MB,图片长边像素不少于1200,保留原始影像信息,附作品名称及50字以内文字说明,含时间、地点、场景。

(三)相关规范要求

1.作品创作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以来创作的作品。每人限投3件,可跨类别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创作时间。

2.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严禁抄袭、盗用他人创作成果,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违规者取消参展资格。

3.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主办方有权在展览期间及结束后,以非商业性方式永久、免费使用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播、宣传推广、汇编成册、展览展示等。主办方使用时将注明作者署名。

四、报送方式

作品征集从通知之日起,截至2026年6月30日。参与者将作品电子版+《作品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所在上海律协指定邮箱:huana@lawyers.org.cn,邮件命名为“书画摄影展+姓名+单位+作品类别”。

五、作品展播

搭建线上展播平台:2026年8月下旬起,在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展厅”,并商请有关媒体平台,展播相关作品(附作者简介与作品说明),同时向参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

 

联系人:上海律协宣传部  华娜

电  话:021-64030000-164

邮  箱: huana@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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