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2第二期引进硕士课程的涉外法律培训班招生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7-15 阅读:2,883次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系市政府批准的上海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十大教育培训机构之一,市司法局的直属机构。经上海市司法局委托,中心承办选送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助理)、公证人员和其它人员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承办公派留学人员的奖学金和借款金事宜。同时在涉外法律培训班中引进外国法学硕士课程。 2002第二期涉外法律培训班由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提供学术服务,中心将该大学法学硕士的8门课程(英美法原理,公司、金融与证券法,国际商法,海运法,国际银行与金融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知识产权比较研究,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引进培训班,8门课程使用该校提供的教学大纲、教材。 学员完成全部学分或完成部分学分后,符合赴澳留学条件的,可公派赴澳留学,补足学分,经学员个人申请,该校授予硕士学位。 部分课程由外籍教师英语授课,中心将提供翻译。培训班学制15个月(业余)。 报名条件: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学士学位的律师(含助理)、公证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企业法律顾问、法学教师和司法行政干警。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者,须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可提出申请,经考核后确定是否录取。 报名时间: 即日起,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报名地点:汉中路8号601室 咨询电话:63176438 招生人数:限额20人。 报名者须提供学历学位成绩证明及复印件、执业证或工作证及复印件。 报名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