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征集案例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3-12 阅读:3,964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生活•;服务”频道于今年起在每天22:40推出一档全新的大型法制经济栏目――《经济与法》。该节目周一至周日每天播出30分钟,采用“用案例说话”的形式,以“推动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全面接触经济领域的法律问题。《经济与法》栏目是一个重要的法制宣传园地,目前该栏目已与中华全国律协、上海律协及各省律协建立了合作关系。经上海市律师协会朱洪超会长与该栏目总编联系,希望律师事务所能够将承办的符合栏目选题要求的案件提供给上来,同时报送中央电视台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这可能会增加事务所的工作负担,但对于宣传法制和律师的作用将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如果案例被采用,节目中会说明案例由哪家律师事务所提供。 有意提供案例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先提供案件的判决书。 该栏目的选题框架如下: 1、经济类民事案件,包括知识产权案件; 2、2002年1月1日后审结的案件,不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案件; 另,具有以下特征的案件不在选题范围之内: 1、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再审需要等待审判结果的案件; 2、原、被告双方是非一目了然、法律意义肤浅的案件; 3、对企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缺乏学习、指导、启迪的案件; 4、社会意义狭窄陈旧,缺乏普遍性、重要性的案件。 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 联 系 人:许振华 联系电话:010-66866387,68528834 传 真:010-68528831 电子邮件:
xiaozhu1621@sina.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 联 系 人:刘福元 联系电话:021-54242580 传 真:021-64645840 电子邮件:
lfy@lawyer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