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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第二期第二专业法律课程班元月14日开学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12-31    阅读:2,586次
1、培训目的: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士系统学习法律知识,转岗从事企事业法 律助理提供培训和岗位资格证书,也为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供法律培训 的依据。 2、招生条件:中级班: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本科在读学生;初级班:专科毕 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后可作为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培训依据)。 3、报名时间:常年接受报名,插班学习。 4、日程安排:总计600学时(包括律师事务所实习),具体安排将考虑司法考 试时间作相应调整,以便参考学员衔接。 5、课程设置:讲授法学专业本科各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含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 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司法文书写作、案例分析及实务等 课程。并参考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部分调整。 6、师资:政法院校专业教师 7、授课时间:周三18时和周六上下午面授 授课地点:汉中路8号604室 8、使用教材: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9、费用:学费1800元(不含教材) 10、颁发证书:各科考试考核合格后授予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法律助理 岗位资格证书”或“法律事务助理岗位资格证书”。 11、报名方法:报名咨询电话:63176438 报名地址:汉中路8号601室(近新客站,汉中路地铁站) 报名费:50元 报名材料:学历证明、一寸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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