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上海律师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指导意见》、《上海律师参与法律审慎调查业务操作指引》、《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培训和法律专业进修规则》、《上海市律师办理行政案件规范》修改意见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12-26 阅读:6,173次
11月8日,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律协在制订业务规范与指引方面的力度。 继市律协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上半年制订的《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指引》(见东方律师网5月10日)后,经过各方努力,市律协于2002年下半年又相继委托了相关的专业研究委员会制订了三项律师业务规范:
《上海律师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指导意见(草案)》、
《上海律师参与法律审慎调查业务操作指引(草案)》和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培训和法律专业进修规则(草案)》。为了使上述三项规则及经修改后的《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指引》(现更名为
《上海市律师办理行政案件规范》)制订的更加客观、全面、公正,现予以上网公布,敬请广大律师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并望在2003年1月5日前将您的意见反馈到市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陈东 地址:中山西路1538号507室 邮编:200335 电话/传真:64645840 E-mail:chdong @lawyers.com.cn
市律协业务部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