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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女律师联谊会关于召开《物权法》研讨会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9-11    阅读:3,295次


________律师
    上海女律师联谊会定于2005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0,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司法会堂多功能厅(中山西路1538号一楼)召开关于物权法草案有关问题的业务研讨会。会议专门邀请了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作关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及相关问题的演讲,请各位女律师准时参加(欢迎广大男律师参加)。
    此前,女律师联谊会就研讨会议题专门发了《征询函》,现汇总反馈意见,确定本次研讨会的议题为: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所有权人行使对共有权权利的内容、范围和方式;
    2、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关系。
    参加的律师请带好培训证。

    联系人:钟颖、陈东风
    联系方式E-mail:zhongying@chsky.com
    电话:13818181686    传真:63577340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
200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