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15赴港培训考试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3-15 阅读:2,430次
各位律师: 根据赴港律师培训的报名情况,现决定于2005年3月22日下午3:00进行考试,考试地点为本市中山西路1538号上海市司法会堂1楼多功能厅。因此次考试形式为听力和笔译,因此请各位律师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过时则不能参加考试。 考虑到部分律师可能由于出庭或是出差等原因,我们同时安排在2005年3月25日下午3:00在同一地点补考,请各位律师根据工作安排选择考试时间, 并请电子邮件回复至sophia@lawyers.org.cn确认。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