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推荐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3-19 阅读:3,115次
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鉴于近年来本市劳动争议案件升幅较大,有关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日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能力,经市律协会长会议决定,成立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以加强律师在这一业务领域中的学习、交流和讨论。该研究委员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马建军律师任主任委员。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荐律师,报名参加该委员会,市律协将根据下列条件确定委员人选: 1、 从事专职或兼职律师工作两年以上; 2、 曾代理参加过10件以上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 3、 愿意积极参加研究委员会的活动。 请各律师事务所尽快按上述条件组织律师报名,并于3月31日前将填写后 的回执传律协业务部。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一年三月 联系人:陈 东 电话/传真:021-646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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