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观摩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半决赛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1-03-21 阅读:2,828次
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半决赛定于2001年3月29日至4月3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全国律协安排,各地律师协会可组织10人参加本参赛队参赛阶段的四场比赛的观摩。上海律师队的比赛将安排在4月2日晚19:00开始,现将观摩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到时间:4月1日上午8:00; 2、 报到地点:龙都宾馆大堂 海淀区万泉路小南庄400号(国家行政学院北边1000米) 3、 费用: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住宿:标准间/天180元 餐费:人/天80元) 如需参加观摩的律师,请填妥下列回执并于3月24日前传至市 律协业务部,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根据全国律协要求,一经报名,不得缺席。 联系人:陈 东 联系电话/传真:021-64645840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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