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继续教育的要求,现决定举办公职、公司律师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对象:全体公职、公司律师。
培训时间:2005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培训地点:华夏宾馆(漕宝路38号)五楼怡心厅。
培训内容:上午 9:00-10:45 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殷蓉蓉主讲:本市实施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
11:00-11:45 市律师协会、市局律管处负责人谈律师管理。
下午 13:00-14:45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傅鼎生主讲:有关担保法、票据法的司法解释;
15:00-15:45 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对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其他要求:
1、每个公职、公司律师应填写“公职(公司)律师2005年度工作情况表”(请到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的“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培训结束时,凭工作情况表、律师执业证进行年度注册。
特此通知。
市司法局律管处
二OO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64743238 64742929 联 系 人:张国杰 沈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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