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上海大学法学院举办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班招生简章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7-01 阅读:4,618次
社工作为一种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兴职业,覆盖教育、卫生、司法、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等社会领域,正在加快职业化、专业化的进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首次举办的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考试明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外,高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也可以参加报考。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继先后推出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班、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班而受到社会欢迎后,为服务上海推出全国首批注册社会工作师的承先举措,经与市民政局有关部门和市人事局任职资格考试中心联系,根据市人事局、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和《2003年度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举办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考试辅导班。 一、考试辅导科目: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 二、辅导形式 面授走读班,利用双休日授课辅导,开班日期: 8月上旬―10月底。上课地点:徐汇区枫林中学(零陵路531号,龙华医院斜对面)。 三、收费标准 每个科目48学时,培训费240元,两个科目合计480元(不含教材费)。培训报名费10元。 四、报名办法 自7月4日(周五)――7月10(周四)9:00―16:00,在徐汇区业余大学1号楼211室(大木桥路434号,斜土路口)接受报名,缴清费用并交一寸报名照片1张。联系电话:64043144(徐汇业大);69208972、69208979(学院本部)。有关考试事项可参见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培训部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