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入世’议定书--非歧视规则及其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1-30 阅读:3,201次
一、概述 非歧视规则,是WTO规则和法律活动的基石,围绕非歧视规则所发生的争端已经成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争端的热点之一。我国加入WTO后,各级政府和企业迫切需要熟悉WTO相关领域规则和实务操作的律师提供咨询和服务,以便统一遵循并实施WTO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积极而充分地行使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国家、行业和企业自身利益。在这种形势下,有目的、有组织地深入开展以非歧视规则为核心的世贸协定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在连续两次成功举办WTO研修班的基础上,将于2003年在上海、重庆、武汉同时举办“中国‘入世’议定书――非歧视规则及其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律师讲课。其中,上海研修班由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承办,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日,地点在华东政法学院(
研修日程与内容见附表)。 国内研修结束后,将选拔一批优秀学员,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供部分资助赴国外进行专题研修和交流。 参加研修人员,由司法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结业证书。 二、参加人员 参加研修人员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国家特大型和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国家各企业行会法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等。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专业英语能力。 研修人员分为计划内与计划外两部分。上海研修班计划内为80人。 三、报名手续与费用 报名者向所在省(区、市)司法厅(局)索取《中国入世议定书――非歧视规则及其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登记表》,或者直接向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索取该登记表。 报名者填写登记表后,于2月1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收到报名表后,发出确认回折。 报到时间为2月24日,参加人员应将往返车次(航班)提前通知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缴纳费用,并交3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费用为:报名费及学费计划内2000元,计划外3500元。 研修班食宿由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统一安排,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 四、咨询与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谊楼(原留学生楼) 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 邮编:200042;电话:021-62512497×121分机,或62071789×121分机;传真:021-6213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