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律师学院通告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1-03 阅读:2,911次
各区(县)司法局公律科(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开展执业律师的在职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并有利于与广大律师的联系。本院决定自2003年元月2日起开始增设“律师学院市区办公室”。在每个工作日都有老师值班。(青浦办班期间除外)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接待有关律师培训事宜的咨询、报名等项业务。 市区办公室的地址、电话如下: 胶州路699号恒森广场12楼B座。与市律协的律师活动中心在同一楼层内。 电话:62722471、62722202-1208 传真:62722471 特此通告周知。
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律师学院 二○○三年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