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招聘启事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8-23 阅读:3,593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由上海市的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他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编辑出版《上海律师》、《律师业务资料》等刊物,为会员提供会员信息资料;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同境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全国律协和司法部门下达的任务。现因工作需要,招收工作人员若干名。 应聘条件: 1、户口:具有上海市户口; 2、学历: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英语(法语、日语)六级,熟练应用电脑和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考出律师资格或在律师事务所有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4、年龄:35岁以下; 5、性别:男女不限。 联系方式:有意者请将本人简历及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寄至市律协。 截止日期:2002年10月31日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38号401室 上海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王慧 邮编:200235 电子邮件:waneb@lawyers.com.cn 200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