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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律师培训
日期:2013-02-26    阅读:7,388次

在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日子里,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按照市委政法委领导关于“要高度重视律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和改革律师职业培训工作,推动律师业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引导律师“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自今年七月以来,举办专题实务培训班6期,培训律师910余人次;举办大型讲座7次,提供了39200培训课时;开设网络直播教学5期,参训律师1500余人次;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实习人员417人;律师参加在线学习达34804人次。

一、转变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诚服务律师

律师学院的职责就是组织律师培训。为广大律师开设好的培训课程、聘请好的培训老师、创造好的培训环境、营造好的培训氛围,为律师提供贴近、贴心的优质服务。

一是问“政”于“民”。今年7月,上海律协会长、律师学院院长盛雷鸣同上海律协副秘书长、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刘小禾以及副院长章志伟召开了学院课程建设座谈会,广泛听取律师对学院办学方向、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意见,并加以梳理归纳形成新的办学思路:以青年律师为重点,注重“实务”培训,注重提升律师的职业素养,为律师执业构建理论通向实践的桥梁。

二是问计于“民”。8月中旬,律师学院以“法律咖巴”形式,再次求教于在律师培训方面有建树、有成效的律所主任、合伙人和律师,就青年律师培训进行深入的专题探讨,会聚“民”智,形成改革思路。

三是问需于“民”。 在第四、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两期培训班中,学院先后主持召开了8次学员座谈会,就培训内容、课程结构、课程形式、授课者的讲课水平等方面广泛听取学员的心声,认真了解并采纳学员的合理需求和建设性意见,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二、推进课程改革,注重业务拓展,强化“实务”培训

学院培训以教学为中心,而课程则是教学的灵魂。要提高学院服务水平,其核心就是提高课程的质量,首先应当遵循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教育原则,不断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材施教”要求学院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方法要符合受训主体律师的职业要求;而“按需施教”又要求及时跟进受训主体律师的执业需求。为此,律师学院以课程改革核心,积极探索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方法的变革。

一是直面律师执业难点,开展针对性培训。今年全国人大对《刑诉法》进行了全面修改,新刑诉法的实施,对律师刑事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成为律师执业中的一个难点。律师学院于8月份举办了刑事诉讼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采用集中培训方式,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院及律协业务委员会的行家里手,从各自实践角度剖析新刑诉法实施可能给律师刑事实务带来的新情况、新要求和新方法,帮助律师多方位思考,化解认识上的难点,扫除认知上的盲点。不仅如此,律师学院还于9月份在云峰剧场举办大型讲座,请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沈亮律师现身说法,剖析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办理刑事法律服务要注意的事项。

二是聚焦律师执业热点,及时跟进培训。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民诉法修正案,这是一件对律师法律业务影响广泛而又重大的事件。统计资料显示,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的一审案件中,87%的案件涉及民事诉讼法。为切实帮助律师及时、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新修订民诉法,学院采用系列讲座的方法,在10月份密集开设了4次大型讲座,请全国民诉法大师张卫平、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谢文哲、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处负责人钱渊、市高院民庭负责人宋向近法官等专家、学者和行家从各自的视角剖析、解读新民诉法,让广大律师及时掌握新民诉法的实务技巧。

三是应对经济转型发展,开展导向性培训。根据上海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和“十二五”期间将上海建设成全国商标中心的战略目标,律师学院会同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举办商标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市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柯晓军讲授商标注册申请的操作步骤和具体细节,传授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实务的适用标准和技巧;市商标协会副会长邢冬生向参训学员传授了办理驰名商标案件的技巧;市一中院博士法官唐震讲授了“商标诉讼审判实务--证据规则与赔偿认定”。在培训班上,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还以沙龙的形式,举办了“卡斯特系列案件之反思——企业商标整体战略与实务案例分享”论坛。通过培训,使参训律师不仅掌握了不少商标法律实务技巧,更重新认识了商标实务这一律师“行当”。

四是追踪律师热门业务,开展拓展培训。近年来,伴随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资产并购,尤其是房地产为主要标志的不动产并购成为业界广受青睐的业务。律师学院于10月份会同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会和并购重组业务研究会举办了“房地产并购法律实务专题研修班”,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朱文斌详细地讲授了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有关政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总法务官杨钧从企业产权交易的角度重点分析了房地产行业兼并和收购当中的实务问题;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政策咨询研究部经理李伟清则从税务角度深入地分析了房地产重组中的税务问题;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卫锋律师也毫无保留地向参训人员传授自己办理房地产基金并购实务的成功经验。

五是举办时事讲座,回应律师关切。围绕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及岛屿问题,引人关注也令人纠结。律师学院举办了时事政策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委党校教授、国际问题专家王公龙教授作了“中国领海问题及近期周边外交形势”的时事报告,王教授以最新的事态信息和详实的史实材料,通过透彻的分析和多维度的思考,厘清了事实,明辨了是非,解开了律师心中的谜团;700多名律师全神贯注,认真聆听,对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表示坚决支持,增强了把握大局、沉着应对国际风云和推进中国和平发展的信心。

三、加强师资建设,拓宽视野选师,严格要求择师

课程是教学的灵魂,师资则是教育核心。选配好的师资是落实好的培训课程的保证。今年7月以来,律师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广覓人才,为律师培训选配好的老师。一是以更加优厚的条件聘师。学院重启尊师风气,在教师节和中秋佳节时,向兼职教师们送上慰问信,表示深深的敬意,并将授课教师的照片和介绍印制在学员手册中,在压缩其他培训支出的同时,对于教师的待遇不减;在民诉法系列讲座中,学院特地邀请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专家、全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民诉法修正案主要起草者张卫平教授前来授课。二是以更加广阔的视野选师。学院以德艺双馨为导向,以真才实学根本,重资格但不唯职称,重学力但不唯学历,注重从有实际经验的行家中选聘各类培训班的老师,他们中有教授,也有资深律师;有博士、硕士,也有局长、处长;不拘一格,广揽贤才。三是以更严格的要求择师。学院通过教学评估,不断筛选师资,在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时,回收并统计分析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反馈表》,及时收集学员对授课者教学水平和课程内容进行评价,对学员普遍认为不理想的课程和内容予以调整;通过教学反馈机制,不断调整学院的师资和课程。

四、改善培训管理,优化课程内容,增强“组织”活力

教学组织是搞好教学的前提,管理是优化服务的保证。今年7月以来,律师学院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完善教学组织,改善培训管理,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

一是遵循“组织起来教育”的原则,加强培训班班委组织建设,引导参训学员自己管理自己。在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中,学院采用个人自愿报名,班主任提名,学院综合考察的办法遴选和组建班委领导班子。培训班尚未开班,学院就召集班委组织活动,班委成员迅疾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培训班开学伊始,一份班委活动计划便与精致的学员手册一起送到了每个学员手中;培训班期间,班委成员朝气蓬勃,甘于奉献,除设计、主持12课时全班性集体活动外,还设计、组织了近35课时的业余文娱活动,丰富了学员的课余生活,缓释了紧张的集中培训给学员带来的压力,通过集体活动促进了学员团队精神的培养。

二是规范培训班管理。在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培训中,自本年度第4期培训班起,律师学院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规定采取“集中培训”进行,取消“走读”,同时规范了对参训学员的管理,诸如:严格考勤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原有的课前签到的基础上,实行课间随机摄影点名,以督促学员有始有终地听课培训;畅通沟通渠道,学院以座谈会形式,及时听取学员对培训班、对课程、对教师的讲课水平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扩张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涵盖考勤、作业、结业考试及参加班集体活动各个方面。

三是开展课程体系化建设,建构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实务为核心的学院校本课程。律师学院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培训课程进行了体系化建设实验,实验内容包括:其一,在课程设置上,围绕全国律协培训大纲要求的“十项技能”、“五项素养”和“四个基本规范”,将培训课程划分为职业素养、职业综合能力、执业技能和执业规范四大模块。其二,根据四大模块配置培训课程。其三,根据不同课程模块要求和学员的培训需求,确定课程量。其四,根据不同类型课程内容,配合适当的授课方式。对于执业技能类课程,采用诸如“模拟法庭”形式的实验课;对于职业综合能力课程,采用互动性强的演示课;对于纯说教性的课程,采用典型讲授课。其五,发挥班委组织的各类兴趣小组的作用,帮助学员消化和深化课堂上学到的东西。

四是加强学风建设。不断完善各类培训班的教学组织管理,在最近举办的行政法律救济法律实务培训班中,采用实名制签到办法,由效地制止了以往的顶替刷卡签到现象。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律师培训。上海律协以上海律师学院为培训基地,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通过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内容广泛的培训活动,大力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受到广大律师的欢迎。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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