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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女律师合唱团报名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2-20    阅读:2,589次
律师合唱团成立一年多来,通过合唱团全体成员的坚持声乐训练和数次登台演出,合唱技能有了明显提高。今年合唱团全年的交流演出安排初定:3月“三、八”妇女节、8月香港(具体时间待定)。为使女律师合唱团的合唱水平更上一层楼,我们将再次进行报名登记,希望更多的热爱合唱艺术的女律师和女律师助理踊跃报名,成为女律师合唱团的一名成员。现就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在本市执业注册的女律师及女律师助理。 二、基本条件:(1)爱好合唱艺术,有基本的乐理基础;(2)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坚持每周四晚6:45-9:00的声乐训练(特殊情况缺勤的,及时补习缺课内容)。 三、团费:报名人员经声乐老师初试合格后,登记、注册并缴纳合唱团年度活动经费人民币200元。 四、报名截至日期:2004年3月15日 五、报名联系人:杨小龙 联系电话:62723345 手机:13817606898 传真:62722471 六、报名方式:电话、传真均可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 上海市女律师合唱团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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