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继续做好律师出庭服装定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08-29 阅读:2,720次
各律师事务所: 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3)律发字第30号《关于继续做好律师出庭服装定制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出庭服装征订具体工作的安排如下: 各律师事务所接到此通知后,抓紧进行律师出庭服装型号的统计工作,仔细填写《律师徽章、律师出庭服装订购统计报表》,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报表传真至市律师协会办公室,市律协将于9月30日之前统一上报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订购费用请从银行用贷记凭证方式转至市律协账号: 上海市律师协会 316117-00003013550 上海银行黄河支行 联系人:张庆宝 联系电话:54242587 传真:64645838 附件: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继续做好律师出庭服装定制工作的通知》
2、《律师徽章、律师出庭服装订购统计报表》 注:今后每年律师出庭服装定制时间为:6月10日---6月30日,12月10日---12月30日。 今年律师出庭服装定制只安排一次,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