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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选派律师参加中日政府合作人力资源开发项目 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人选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3-12-09    阅读:2,430次
我会近日接到全国律师协会的通知,希望上海市律师协会能够推荐3名律师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与日本政府合作开展的人力资源项目。该项目全部费用由日本方面承担,具体内容及条件请见附件,有意者请将本人简历传真或电子邮件到律师协会。 本次报名截止日期:2003年12月12日17时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 联系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贾明辉 联系电话及传真:64645839 电子邮件:sophia@lawyers.org.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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