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的公告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2-10 阅读:4,118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曾于2003年1月和4月分别举办了两期“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主讲人吕立山先生(Robert Lewis,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特邀外国专家、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北京办事处主任合伙人)和江宪胜律师(律协-路伟法律技能培训系列项目专员、北京东方智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丰富、思维敏捷、协作默契,语言生动、幽默,讲座内容和授课资料实务操作性很强,具有非常高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一千余名学员的反馈意见中,均希望针对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举办一期强化训练班,以便得到更多的合同范本和学习更深层次的内容。 因此,应广大律师的要求,全国律协决定再次邀请吕立山先生和江宪胜律师为全国律师举办一期“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该训练班举办时间为2004年3月24至27日,为期四天(课程安排见附件)。 “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主要面向已参加过全国律协“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并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士。同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已经将吕立山先生和江宪胜律师的上一期讲课内容制作成“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技能讲座”光盘(共八张,约16小时),现已由中国律师杂志社发行,未能参加上期讲座的人士可通过观看此套光盘为此次强化训练班做好充分准备。 本训练班将继续以贴近律师业务和提高律师实务操作水平为宗旨,为中国律师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促进中国律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届时,吕立山先生和江宪胜律师将以中英文互动的方式,对他们在法律文书(包括合同、法律咨询文书)的结构设计、制作流程及相关技巧方面的经验进行更为深入、详实的阐述,同时还将提供他们制作的常用合同中英文范本,并对起草思路和技巧进行详细的讲解。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参加主讲人设计的八套模拟实战演练和随后听取示范答题讲解,学员将进一步掌握制作优秀法律文书的相应流程和技巧以及强化具有国际水准的执业思维和理念。在今后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利用主讲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以及传授的办案流程和技巧,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故此,这期培训是广大律师进一步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和获得高质量的中英文合同范本的难得机会。 本次训练班将提供完整的合同中英文范本并由主讲人提供详细的写作指导,包括:(1)合同通用框架条款;(2)备忘录;(3)销售合同;(4)分销合同;(5)技术许可合同;(6)合营合同。同时还提供常用合同及公司法规中英文对照版本,作为教学参考资料,其中部分主要法规英文版本还可免费下载,网址为:
www.cclaw.net 由于受场地限制,在举办“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及国际商务谈判技能讲座”时,有很多律师因报名顺序靠后而无法参加,表示非常遗憾。为此,全国律协培训部希望拟参加本次训练班的人士提前报名,以便及时安排能容纳足够学员的授课场地。 讲座、住宿地点: 北京中苑宾馆(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8号) 可乘地铁至西直门站下车转乘运通105路、运通205路、16路、933、16路支线、 运通103路等公共汽车北方交通大学下车。 讲座费用: 全国律协会员1600元,其他人员2000元。为鼓励参会者提前交费,凡在2004年3 月12日之前交费者,交费标准为全国律协会员1400元,其他人员1800元;因故 不能到会者,全国律协会员退款1300元,其他人员退款1700元。 本公告所称“讲座费用”包括会议费、会议资料费及讲座期间的午餐费。讲座 期间晚餐自理。 交费方式: 可在报到时交费,也可在2004年3月12日之前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交费。以电汇方 式交费者,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全国律 协培训部。注意:谢绝邮局汇款。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的传真回执 为准。 住宿安排: 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住宿标准: 153元/人/床/送早餐,286元/标准间/天/送一人早餐。 报名方式: 请将所附报名表传真、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报名确认以收到全 国律协培训部传真回执为准。 讲座报名截止时间: 2004年3月12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 人员名单)。 为充分发挥全国律协的培训示范职能,本讲座继续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律师协会选派主管培训的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一名参加本次讲座,全国律协免 其注册费(报到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具的介绍信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 系 人:马玖之、李鲲 联系电话:(010)86528239,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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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a@fescomail.net 户 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帐 号:03304001201051230―69 附件1:
训练班日程表 附件2:
《报名表》下载 附件3:
合同通用框架条款(中文版)说明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