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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律协举行律师宣誓演练活动紧急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11-26    阅读:2,646次
请没有收到宣誓活动通知的新任执业律师在11月28日以前与律协联系: 总联系人:黄力群 54242590,191-3232373 联系人:刘福元 陈东 庄燕 联系电话:54242580,64645840 附:活动具体安排 关于12月4日升旗宣誓仪式活动的有关事项 1、誓词: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和律师协会会员,忠于宪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2、着装要求:男律师,藏青色或黑色西装,白色衬衫,配淡色领带,深色皮鞋;女律师,深色套装,深色皮鞋。 3、联合彩排:没有参加11月22日宣誓演练的律师,请于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在东方明珠塔8号门(上海国际新闻中心正门,在银城北路上)内集合,9:00与公、检、法联合彩排正式开始。参加宣誓人员从东方明珠塔8号门进入,如自驾车,车子可以停在银城北路或者国际会议中心。 4、正式活动:12月4日(星期三)早上6:45,在东方明珠塔8号门(上海国际新闻中心正门,在银城北路上)内集合,7:00举行第二次彩排。8:00举行升旗宣誓仪式,8:30结束。参加宣誓人员从东方明珠塔8号门进入,如自驾车,车子可以停在银城路或者国际会议中心。 5、参加宣誓人员应准时、守纪,注意仪表仪容。 上海律协举行律师宣誓演练活动紧急通知 11月22日下午,上海律协在司法会堂举行律师宣誓演练活动。上海2002年新任执业律师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了本次活动。上海律协朱洪超会长在动员讲话时,祝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律师中的一员。并要求他们珍惜这次将于12月4日举行的“上海市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宣誓仪式”活动的机会,要保持高昂的精神,体现律师的风貌。因为今年的活动是为了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向全市人民展现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风采的一次大演示,是反映本市司法人员忠于宪法、以民为本的一次大检阅,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次大行动。 演练由吕红兵副会长领誓。新律师们精神百倍,准时守纪,服从指挥。演练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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