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第二专业法律课程班招生简章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2-09-11 阅读:2,700次
1、培训目的: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士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供法律培训的依据,也为转岗从事企事业法律顾问岗位者提供培训。 2、招生条件: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本科在读学生。(专科毕业也可参加培训,但要取得本科学历可作为报考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培训依据。)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满30人开班),以后常年接受报名,插班学习 4、日程安排:总计600学时(包括律师事务所实习),具体安排将依据2003年司法考试作相应调整,以便与考前强化班相衔接,强化班将优先考虑录取本班学员。 5、课程设置:紧扣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讲授法学专业本科各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含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司法文书写作等等。 6、师资:聘请沪上各院校政法专业教师 7、授课方式:利用业余及双休日时间面授 授课地点:市区(待定) 8、使用教材:教育部司法部全国高等教育统编教材 9、费用:学费1800元、书费500元(多退少补) 10、颁发证书:各科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11、报名方法: 报名咨询电话:63176438 报名地址:汉中路8号601室 报名费:30元 报名材料:学历证明、一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