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上海市律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现就上海市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证书颁发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 上海市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成绩自1月29日起公布。考生可登陆东方律师网、上海公证网“考试平台”栏目查询、下载及打印。查询链接为http://test.lawyers.org.cn/。
二、根据考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三、成绩复核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分数复核的范围:律师系列的律师综合实务、律师专业实务;公证员系列的公证员综合应用能力。
复核方式为:应试人员登陆考试平台的成绩查询栏目,对成绩有疑义的可勾选相应科目并点击“我要复核”,系统会自动生成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填妥申请表后,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律师可将成绩复核申请表邮寄至上海市律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33楼,郝晓雯 收);公证员可将成绩复核申请表邮寄至上海市公证协会(胶州路699号B幢12楼,乔娜 收)。接受复核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3日。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两个月后,两门考试全部合格的应试人员,请届时关注网站通知,暂不用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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