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按照市司法局决策部署推进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向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做好队伍支撑,市律师协会面向本市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志愿者作为“市律师协会12348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市律师事务所;
2、有奉献精神,热心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具体工作及要求
由本市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参与志愿工作,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
1、律师事务所工作内容
律师事务所在报名时,需要申请本所每周的服务天数及人数。在市律师协会统一调配确定律师事务所每周的服务时间及人数后,通过发放的本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12348上海法网”,在每月25日前完成下月律师志愿者排班表,并将系统生成的律师志愿者账号分发给律师志愿者。
律师事务所须对本所律师志愿者在线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已排班的本所律师志愿者在指定时间上线。
2、律师志愿者工作内容
(1)在线咨询
当班律师志愿者在当日(9:00至17:00)通过PC端(网页)或手机端(APP)登录“12348上海法网”在线咨询版块,对咨询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2)留言咨询
咨询人除在线实时咨询外,还可选择留言咨询。当班律师志愿者在当日回复留言咨询,回复范围为咨询人“前一日17:00至当日17:00”的留言。因在线工作繁忙原因,无法当日回复的,当日志愿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3)电话咨询
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临时出现电话咨询饱和的情况时,当班律师志愿者需接受自动接入的电话咨询。
3、服务要求
当班期间要求律师志愿者始终保持在线。根据“12348上海法网”要求,接答时间为15秒之内。如未及时接答,将被系统强制下线。电话自动接入后,3秒内接起并为群众提供服务,及时回应群众问题。
律师志愿者如工作冲突,无法按时上岗,律师事务所须至少提前一天更新排班表。
律师志愿者遵循服务专一耐心、倾听、服务礼貌、服务顺畅,须摆正位置、热情积极、运用适当服务技巧、构建良好沟通语境、有效互动、积极回应、换位思考、理解尊重群众。
三、相关待遇
1、“12348上海法网”实时记录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完成的咨询数量和咨询时间,并在“12348上海法网”相关栏目展示。
2、该记录将在市司法局相关表彰、市律师协会评优时予以参考。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填写《“12348上海法网”网络平台志愿者报名表》(附件一),将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mayinghua@lawyers.org.cn,邮件标题注明“12348上海法网志愿者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殷华(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电话:64030000-112
邮箱:mayinghua@lawyers.org.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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