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上海自贸区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要求,适应上海建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战略目标,提高本市律师参与国际商事仲裁的能力,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定于3月1日至3月2日,会同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举办为期二天的“国际商事仲裁实务”专题集中培训班。培训班将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的各个关键环节,包括仲裁协议、仲裁员的委任、仲裁程序、费用和利息、中间措施、费用和索赔担保、裁决的作出和执行等整个仲裁程序,请现任香港专业海商及国际贸易业务顾问,海事、商事全职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前亚太仲裁组织主席,波罗地国际海事协会文件委员会副主席、前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香港代表杨良宜先生为大家授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国际商事仲裁实务。
二、培训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本市律师参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实务能力。
三、培训时间:3月1日(星期六)、3月2日(星期日)2天,16课时。
四、培训地点:交大大学凯原法学院(华山路1954号,番禺路655号,广元西路45号)二楼阶梯教室。周边地区交通,公交线路有:72路、926路、806路、320路、958路、946路、923路;地铁线路有:10号线(交通大学站)、1号线和9号线(徐家汇站港汇广场出口)。培训班奉行绿色交通,不提供停车位。
五、培训对象:本市执业律师240名。
六、培训方式:本期培训班走读方式培训,午餐学员自理。学员必须准时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迟到、早退。听课期间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七、培训内容
仲裁的基本类型,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与它们之间的利弊;仲裁协议、可仲裁性;仲裁员的委任;仲裁的程序,初步会议,披露与检查,费用担保或成功索赔的担保;费用与利息,费用核算,降低或节省仲裁高昂费用的办法;仲裁裁决,裁决书费用的支付与裁决书的留置,裁决书的时效;仲裁裁决的执行,公共政策,对纽约公约的建议。
八、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本期培训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会员中心“培训班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参加,请及时取消报名,或在开班24小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律师学院办理请假手续(邮箱:lsxy_qingjia@126.com),报名后无故缺席培训的,将影响以后网上报名参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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