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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10月21日,长宁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律工委三方召开检司律协作工作座谈会。出席人员有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冬生,区院党组成员、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子明,区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诚,区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彭勇,区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孙萍,区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严佳颖,长宁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科科长黄挽澜,长宁律工委主任顾靖及律师代表。
各方围绕企业合规改革主题展开了充分、深入的交流。会议由长宁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彭勇主持。
会上,孙萍介绍了合规试点工作的最新配套规定,解释了文件主要精神,并据此展开介绍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和试点目标。严佳颖结合本市实践介绍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就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制度的适用对象、企业合规整改与验收标准、合规监管人制度改革探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律师代表马靖云、李嵘辉、郑飞云、李俊杰、邱猛分别从国内外刑事合规现状、第三方监管人以及如何从形式合规落到实质合规等方面发表了建议。
黄挽澜从创新探索的角度,提出了在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树立“长宁品牌”的意见。
最后,梁子明、黄冬生就本次座谈会发表总结讲话。
梁子明一方面对良好的检司律协作互动制度予以肯定,并指出需要继续从专业层面出发,加强互相的沟通协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司法保障,另一方面对结合规定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合规试点工作进行了展望。
黄冬生对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和全区广大律师长期以来对长宁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各方借助司检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探讨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难问题予以肯定。黄冬生指出,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特殊性,关注跨区域操作方式、利益冲突的解决、合规审查验收主体、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合规试点改革工作稳步前进并取得更大成效。
本次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就“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检司律三方结合办案实际,共同探讨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的方法,以期形成办案合力,共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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