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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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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向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与会各位领导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一年多来监事会工作回顾
2019年3月3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一年多来,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和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指导下,在广大律师和律师代表的积极参与下,监事会始终遵照上海律协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在全面监督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督,不断总结监督经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并探索监事会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现将一年多来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定政治站位 参与行业党建工作
加强党建,是新时期中国律师行业的一个鲜明特点,监事会工作也概莫能外。一年多来,本届监事会认真探索在党建引领下如何更好地开展行业监督工作。为此,监事会将市律师行业党委所部署的重点工作纳入重点监督事项,并坚决完成行业党委交办的任务。监事长还多次列席行业党委会议,并安排党员监事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行业党委委员协同组成巡回指导小组,对本市16个区律工委的工作开展巡回指导。在此次新冠疫情抗疫行动中,监事会也在行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专项监督,并将抗疫监督工作以周报形式汇报至行业党委,以此加强抗疫工作的行业监督,也加强了行业党委对监事会自身工作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明确履职原则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
对于理事会来说,它的履职原则和工作重点,可以称之为“施政纲领”。相应地,监事会履职原则和工作重点,可以称为“督政纲领”。本届监事会产生当季,便立即明确了“督政纲领”,并在《上海律师》杂志和上海律协网站上向全体代表和全市律师予以公开。“督政纲领”包括“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重点监督,四是坚持务实管用。这“四个坚持”既有对理事会的监督要求,也有对监事会的自身工作要求。
(三)完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监督工作
拥有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在会议机制方面,监事会坚持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并举。工作机制方面,设立了“条线监督组”“考核评价组”“外联调研组”三个专项工作组,以该三个专项工作组的方式,力图达到监督的全覆盖和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同时,监事会还将根据“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进行增减,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四)制定规范指引 强化自身监督能力
监督工作,唯有行家里手方能胜任,“门外汉”则很难切中要害。鉴于本届监事会成员皆为首次任职监事,上任伊始便首先进行自身监督能力建设,将各位监事“速成”为监督能手。为此,除了加强自身学习外,我们也制定了《监事列席会议工作细则》,为监事列席会议,进行履职监督,制定出规范和指引。
一年多来,监事会监事全覆盖列席了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各专门委会议、各业务研究委主任竞选会议等各类会议合计达460人次,对上述班子成员的履职进行监督。
(五)加强调查研究 聚焦难点进行监督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针对特定问题,先进行调研,然后提出监督意见,是监事会落实监督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重点事项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
一年多来,监事会主要调研了两个方面,一是区律工委制度及其运作机制,二是律师惩戒工作。这两项工作的调研,一个在于各区律工委,一个在于纪律委,一年多来,监事会已在纪律委和五个区的律工委进行了调研。接下来,监事会将继续在这些方面进行调研,形成改革或完善建议,成熟后将向会长会议、理事会、代表大会报告。
(六)聚焦行业热点 全程监督业务研究委换届工作
律师工作极具专业性,因此上海律协各业务研究委的换届,历来是律师行业关注的热点。本届各业务研究委换届,尤其是主任以竞选方式产生。既为竞选,便易产生争议,因此竞选过程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本届业务研究委有52个,而本届监事仅有11人,平均每位监事需要监督5个左右的主任竞选工作。但监事会还是克服了这些困难,做到了52个业务研究委的主任竞选监督工作的全覆盖。
整个竞选工作,虽偶有争议,但整体平稳有序,实现了顺利换届的目标。
(七)经受防疫大考 促进防控措施落地
此次疫情百年一遇,各行各业皆经历大考,律师行业也无法例外。疫情之初,上海律协就正式组建了疫情防控工作组。同时,监事会也正式组建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成立后,先后向会长会议和秘书处提交了14期共计70份《市律协新冠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报告表》,共发表了52条监督意见和建议,另外也形成了8份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报于行业党委。
(八)注重横向交流 推动监事制度建设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监事会的成功经验,是提升自身工作实效的捷径。为此,本届监事会在成立不久即赶赴广东省、深圳市两地律协监事会进行调研,并先后接待了到访的浙江、宜昌、重庆三地的律协监事会以及上海市公证协会监事会。通过交流学习,拓展了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思路。
二、对监事会自身、会长班子、理事会、秘书处一年多工作的评价
监督评价是本次报告中最难做的一部分,这里的“难”并不在于得罪人,而在于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既要有鞭策,更要有鼓励,其中的分寸拿捏必须要十分精准。另外,在对理事会班子评价之前,本届监事会尝试先行向各位代表作出自我评价,尤其是评价监事会自身工作上的不足。因此,本次监督评价内容主要有三项:第一项是监事会自评,第二项是对理事会及会长班子的工作评价,第三项是对秘书处的工作评价。
(一) 关于监事会自身一年多工作的不足和思考
1.新兵上阵 经验不足
做好律协监事监督工作,不仅要非常熟悉律师行业管理,更要把握好监督的分寸,既要不缺位,也要不越位。本届监事会11名成员,上任伊始虽皆有工作之热情,但因无一人有过律协监事之经历,因此履职之初,便难免存在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
2.职责模糊 力有未逮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协会为社会团体法人,为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这种自律,就律协自身而言,意味着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工作在于理事会,自我监督工作则在于监事会。但就监事会而言,自我监督的“度”在何处,这是每届监事会都需要准确把握的问题。但从现有章程和行业规则来看,虽然有监事会监督职责的原则性规定,但其监督边界和手段并不十分明确,致使监督效果明显打了折扣。
3.人手不足 覆盖难全
本届监事会,对会长班子、理事会、秘书处、27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以十一名监事之人手而覆盖至此,已是捉襟见肘。根据《上海市律协监事会工作规则》之规定,十六个区律工委亦应在监督之列,但因历史原因和人手短缺之故,目前尚未达到全覆盖。事实上,区律工委是上海律协直接联系和对接律所、律师的重要桥梁,如果缺乏监督,必然会衍生出很多问题。
(二)关于会长班子、理事会一年多来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一年多来,监事会班子与会长班子、理事会相伴共事,因此,监事会对会长班子、理事会的工作有着深切的体会。监事会认为,会长班子和理事会自2019年3月31日至今一年多来的工作,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评价:第一阶段是2019年第二季度,第二阶段是2019年下半年,第三阶段是今年初至今。
第一阶段工作评价:这一阶段,理事会尤其会长班子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完成工作交接、熟悉岗位工作、布局人事安排、确定工作思路”。上海律协章程规定的会长不能连任和选举当日即履职的模式,决定了新的会长及会长班子和理事会在确保协会日常工作不断档的情形下,必须尽快熟悉律协工作并快速进入角色。新任季诺会长此前并无担任会长、副会长甚至理事之经历,这是一个短板,但幸好其自身要强,善于学习。因此,角色转换和状态进入相对较快,很快完成了会长班子分工、各专门委的确定、各专门委主任和副主任的选拔,并重点推出了上海律师“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工作思路。
第二阶段工作评价:该阶段,会长及会长班子和理事会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完善行业规则、完成业务研究委换届、规范区律工委财务管理、筹备IPBA会议、举办‘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周年’纪念活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上海律师国际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这一阶段,会长及会长班子和理事会工作明显进入常态化服务和管理状态,且会长及会长班子和理事会成员多因履新而奋发有为,工作能够突出重点,弥补短板,顺应形势,提高站位。同时,市局和律师行业党委亦对新班子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在行业规划、党建工作、纪律惩戒等方面。
第三阶段工作评价:该阶段的工作,主要为抗疫和确保疫情下的律协工作正常运转。在市局和行业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理事会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以领导行业抗疫工作,努力降低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全力化解疫情及抗疫工作中对律师执业的各种阻碍,同时投入大量精力落实疫情下的律师扶持工作,并组织52个业务研究委研究并发表各类抗疫专业文章,其全面性和专业性居全国同行之首,展现了上海律师的专业与担当。虽说律协工作仍然在路上,监事会也倾听到了部分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对抗疫期间出现的“新会见难”问题的怨言,但律协毕竟为社会团体法人,有其自身局限性。因此客观而言,会长及会长班子和理事会在此次抗疫工作中的表现,与兄弟省市相比,应属优秀。
一年多来的总体评价:交接平稳有序,角色进入迅速,施政目标明确,党建特色引领,工作奋发有为,抗疫成绩优秀;维权与惩戒仍在路上,规划与制度有待完善。
工作建议:建议增强全体会员对上海律协这个“娘家人”工作的获得感。
(三)关于秘书处一年多来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流水的会长,铁打的秘书处。秘书处作为律协的常设办事机构,具有确保律协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稳定器”的作用。这一“稳定器”作用,在2019年换届交接和2020年新冠抗疫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
监事会认为:一年多来,秘书处全体人员在秘书长的带领下,团结一心、任劳任怨、务实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很好地完成了上海律协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业务研究委交办的文秘、会务、组织、服务工作以及各项职能工作。
同时也应当看到,近年来,本市律师数量迅猛增长,律协所承担的职能明显增多,这就使秘书处的工作变得日益繁重,但秘书处的人员数量却始终未有显著变化,甚至当前的人员数量和最高峰时相比还有所下降。确保律协日常工作正常运转,首先需要确保秘书处长期高效运作。
工作建议:建议上海律协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增加秘书处人员经费在会费支出的比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秘书处这一常设办事机构的重要作用。
上面报告的,都是对监事会自身、理事会和秘书处的评价,在这里,也有必要向各位代表报告一下市局和行业党委对律师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我前面所汇报的那样,律协只是个社会团体法人,在与很多公权力机关打交道时存在一定的短板。因此,许多律师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实际上都有市局和行业党委的默默付出。因此在这里,请允许我向市局和行业党委表达敬意。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已经并将继续以坚持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监督、坚持务实管用为履职原则,认真履职,开展如下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 坚持责任担当
“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坚持责任担当,在行业党委的指导下,将党建全方位融入监事会工作,在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加强行业内部民主自律制度的建设,形成党建与监事会工作开展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日常监督 强化重点监督
举网以纲,千目皆张。限于监事会既有人力,监事会除一如既往地以列席会议方式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外,还将加强重点监督,并逐步开展专项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上海律协会费使用情况、区律工委制度建设、行业维权和惩戒工作等相关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三)建立考评机制 推动监督成效
询事考言,循名责实。各专门委是上海律协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区律工委也是上海律协联系和对接律所、律师的重要桥梁。因此,各专门委和各区律工委各项工作开展是否有成效,关乎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在行业党委的指导下,本届监事会计划在2020年推动出台上海律协专门委和各区律工委述职考评试点办法,并建立客观公正的述职考评机制,以此方式加强和推动各专门委和各区律工委的工作实效,与理事会携手共同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四)正人先予正己 加强自身监督
监事会作为上海律协内部与理事会平行的常设机构,依照章程规定履行监督理事会工作之职责,监事会在做好监督理事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一重要命题。本届监事会具体将从如下两个方面加强自身监督:
一是加大对代表大会工作汇报的力度,二是加强向市局和行业党委工作汇报的力度,以此两种方式加强自身监督。
(五) 继续接受大考 做好抗疫工作
疾风知劲草。此次百年一遇之疫情,国家取得阶段性成果,上海律协亦在此次大考中成绩优秀,但因外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使得我国“后疫情”阶段的挑战仍然存在,上海律协对此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应做好抗疫工作持久战的准备。就此,监事会亦会高度重视,在律师行业党委的统一指挥下,继续做好“后疫情”阶段的监督工作。
(六) 顺应形势发展 注重自身建设
打铁还要自身硬。上海律师队伍的迅猛发展,信息社会的到来,给上海律协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监事会也将顺应新形势,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创设远程监督模式,增设监事辅助人手,扩大重点监督范围,与理事会一道,共同促进上海律协在新形势下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本届律协会长班子、理事会班子奋发有为,秘书处、各专门委、各律工委班子配备齐全精干,亦都展现出做好本届工作之决心和雄心,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本届监事会也将接好前几届监事会的交接棒,加强监督,正己正人,砥砺前行,恪守职责。力求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努力做好律协工作的“推进器”,与理事会一道,共同努力增强全体会员对上海律协工作的获得感,不辜负各位代表和近3万名上海律师的重托,不辜负市局和行业党委的期望。请予审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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