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实习人员要求,今年将拟办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走读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 2009 年 5 月 30 日 之前已办理实习证并领取集中培训通知(通知中没有规定具体的培训日期)的实习人员;
2、 2009 年 5 月 30 日 之前已安排青浦集中培训,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
以上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时间:
初定12月上旬(两周)。
三、培训地点:
暂定上海图书馆(淮海路高安路口)或上海培训广场(汉中路恒丰路口)。
四、交通路线:
上海图书馆:轨交:1号线至衡山路站;公交:26、911、926、945、920、830、96、93、15、548路至高安路或上海图书馆站。
上海培训广场:轨交:1号线至汉中路站;公交:128、104、109、64、113、41、95、114、722、741、723、58、701、13、63、835路;隧道三线。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人数限定:
9 月 3 0 日之前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30至11:00接受电话报名。人数为200名,额满为止。报名电话:64030000---135分机;联系人:陈一沁。
被确认参加走读班的人员名单及开班时间、地点等在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关注东方律师网。
2009年第四、五期实习人员青浦集中培训班仍如期举办,其余实习人员将在2010年安排集中培训。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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