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上海律师在线培训网改版后,栏目增加,新设了业务讲座、新法规、青年律师、专题报告、司法行政专题、世博和文化素养等一级目录,《星期五课堂》和云峰部分讲座内容也上网,截止年底网上课件达到294个,增加了可选性。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有7802位律师和申请执业律师上网选课培训,占总人数的66.45%,总培训达75359小时,人均近10小时,最多的达54小时。网上培训量已经占了律师学院组织的全部培训的四分之一,部分实现了“随时选学,随地参训”的律师培训工作目标。
2010年律师在线培训继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作为执业律师和申请执业律师接受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在线培训请登录东方律师网,点击“上海律师在线培训”按钮,进入“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律师网上培训系统”页面,用户名为律师的会员卡编号和实习证号,其他助理和行政人员的用户名待定,初始密码为“123456”。
2009年的课程可以延续选学到2010年2月28日,过期,部分课件将不能打开,部分则要从2010年网页上打开。2010年网上培训从3月1日开始计算,截止到12月31日。补课时间到2011年2月28日。申请执业律师的参训时间从开始获得实习证开始计算,满40学时即完成,2009年和2010年参训时间会合并计算。但2010年2月28日前选的课程须在这之前学完。
二、2010年网上培训的内容分仍为“必修”和“选修”二大类。2010年的“必修”课程每位参训者必须完成4学时,课程从3月1日起在个人网页上自动列出,点击“开始学习”开始学习,完整学完,课程后会出现“完成”标志。(没有完整学完不会出现“完成”字样,重复学习不会累计学时)“选修”课程则要求点击“课程选择”选取后进入可学习状态。
三、关于2010年参加律师在线培训可计入不少于40学时的总培训时间比例。考虑今年网上培训仍在试行中,2010年网上学时可计入总学时暂定为60%(示情况至下半年作出调整),必修为4学时,选修为20学时。申请执业律师网上培训可计入总学时比例与律师相同,但选学的范围限定于指定的栏目。
四、律师培训统一按按学时计算。参加网上培训45分钟为1学时,网下参加培训一个半天计算为4学时。(网下半天培训不得少于120分钟)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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