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走读)拟定于2010年6月2日在市区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已办理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0年6月2日—6月10日(连续9天)。
三、培训地点:
暂定上海良安大饭店(长安路920号近天目路、汉中路、裕通路)
四、交通路线:
轨交: 1号线汉中路或上海火车站;3号线、4号线上海火车站西南出口南侧天目西路长安路口。
公交:118、122、201路 恒丰路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0年5月11日----5月 25日请申请执业律师填妥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格式及内容:
姓 名 |
性别 |
实习证号 |
律所名称 |
手机号码 |
|
|
|
|
|
将表格复制粘贴至邮件中,不接受附件;
邮件题目注明:第三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请发送邮件至:lsxy_peixun@126.com
律师学院将在预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成功人员名单以及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信息公布在东方律师网。
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律师学院回复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64030000---135、136分机;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