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律师学院2010年下半年安排的两期申请执业律师人员培训班日程公布如下,请各位符合以下参训资格的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选择报名参加。是否录取,见律师学院综合平衡后于开班前发出的通知。
受训对象:
1、已获得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实习律师
2、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有司法局提供的《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书》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需提供《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书》的编号预报名,参加学习时须已经领取《职业资格证》和《实习证》。部分专升本期间参加考试的学生请暂时不要报名)
培训班次:
2010年第四期申请执业律师人员培训走读班:
时间:2010年9月11日—9月21日(其中9月16日、19日休息)共9天
地点:良安饭店(长安路920号)
报名日期:即日—9月3日12:00
2010年第五期申请执业律师人员培训住读班(限200人,照顾郊区学员):
时间:2010年11月8日—11月17日共10天
地点: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大学内)
报名时间:即日—10月8日12:00
报名方法:
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律师填妥以下表格,复制黏贴至邮件,于指定期间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
注:邮件不接受附件;标题请注明:第x期集中培训报名
姓名 |
律所名(简写) |
实习证号或 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书编号 |
手机号 |
参加哪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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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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