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住读班),定于2010年11月8日(周一)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对象:已通过电子邮件成功报名参加2010年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住读班)的实习人员(名单附后)。
培训时间:2010年11月8日(周一)至11月17日(周三)(培训班连续举办,期间双休日不休息)。
培训地点:青浦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青浦外青松公路7989号)二楼大报告厅。
报到时间: 7:30—8:45
交通:参加住读班的学员可于11月8日(周一)乘坐地铁9号线到佘山站一号出口,上午7:30-8:30律师学院有车接往培训地点。也可驾车自行前往。
注意事项:
1、凭实习证报到;
2、预交食宿费现金1000元(在上海执业一年后由律协报销);带150元教材费和学习用品、日用品。
3、培训班结束后,有车送至地铁9号线佘山站。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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