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0年12月12日在市区举办第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走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今年已办理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0年12月12日—12月20日(连续9天)。
三、培训地点:
暂定上海良安大饭店(长安路920号近天目路、汉中路、裕通路)
四、交通路线:
轨交: 1号线汉中路或上海火车站;3号线、4号线上海火车站西南出口南侧天目西路长安路口。
公交:118、122、201路 恒丰路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0年11月11日----11月 25日请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填妥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格式及内容:
姓 名 |
性别 |
实习证号 |
律所名称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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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表格复制粘贴至邮件中,不接受附件;
邮件题目注明:第六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请发送邮件至:lsxy_peixun@126.com
律师学院将在预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成功人员名单以及培训班具体信息公布在东方律师网。
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律师学院回复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64030000---135、118分机;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六、其他:
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成功人员名单等事项请关注东方律师网上“律师培训”一栏的正式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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